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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新高考科目有哪些及各科目分值多少分

更新時間:2024-02-18 20:33:08 高考知識網 sport555.cn

2024年桂林新高考科目是3+1+2模式,不分文理科,其中語文、數學、外語3門課為統考科目,然后從歷史、物理2門首選科目中選擇1門科目考試,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再選科目中選擇2門科目考試,以下是具體內容。

桂林新高考科目有哪些及各科目分值多少分

一、2024年桂林新高考科目

2024年起,統一高考考試科目包括3門全國統考科目和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全國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任選一門)3門,不再分文理科,其中外語科目考試含聽力和筆試兩個部分;選擇性考試科目由考生從物理和歷史2門科目中任選1門,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任選2門。報考體育類、藝術類等專業的考生還須按有關要求參加相應專業考試。

二、2024年桂林新高考各科目分值

考生總成績由3門全國統考科目成績和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組成,滿分750分。其中,全國統考科目每門滿分150分,選擇性考試科目每門滿分100分。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科目以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科目按等級轉換分數計入考生總成績。等級轉換分數辦法另行公布。

三、2024年桂林高考改革新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印發<深化*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的通知》、《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29號)精神,結合廣西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國特色*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統籌推進教學、考試、評價、招生和管理綜合改革,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實現學生健康成長、國家科學選才、社會公平公正的有機統一,為建設*中國特色*壯美廣西提供高素質人才支撐。

二、總體目標

2021年啟動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以下簡稱高考綜合改革),從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2024年基本建立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模式,普通高等學校按照新的考試招生模式錄取新生,建立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長效機制。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

1.考試類型。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又稱等級性考試)。合格性考試成績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的重要依據。選擇性考試成績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

2.考試科目。按照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要求,合格性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14門,選擇性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等6門。

3.考試對象。合格性考試的對象為我區普通高中在校生,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也可以報名參加合格性考試。選擇性考試的對象為符合教育部和我區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報名參加我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統一高考)的人員。

4.考試內容。考試內容依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各學科課程標準和普通高等學校人才選拔要求確定。合格性考試內容為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規定的必修內容;選擇性考試內容為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規定的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內容。

5.考試安排。合格性考試科目中的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等10門考試,各科目每年開考1次,高一學生參加考試的科目原則上不超過4門,由自治區統一組織實施;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4門科目的考試,由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選擇性考試與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全國統考)同期安排,由自治區統一組織實施。

6.考試成績。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現,成績長期有效。選擇性考試中的物理、歷史科目成績以原始成績呈現,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科目成績以等級轉換分數呈現,成績僅限當年有效。

(二)完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1.評價內容。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主要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方面。

2.評價程序。建立全區統一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管理信息系統,統一管理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普通高中學校要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指導學生客觀記錄成長過程,遴選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材料,經公示確認無異議的,統一導入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管理信息系統,形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3.評價使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學生畢業和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普通高等學校要根據人才培養要求和自身辦學特色,制定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使用辦法,提前向社會公布。

(三)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

1.深化統一高考招生改革。

統一高考招生包括普通本科招生和高職(專科)招生,以普通本科招生為主。

(1)考試科目。2024年起,統一高考考試科目包括3門全國統考科目和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全國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任選一門)3門,不再分文理科,其中外語科目考試含聽力和筆試兩個部分;選擇性考試科目由考生從物理和歷史2門科目中任選1門,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任選2門。報考體育類、藝術類等專業的考生還須按有關要求參加相應專業考試。

(2)考試安排。全國統考按教育部規定時間組織考試,選擇性考試與全國統考同期安排。待條件成熟時每年提供2次外語科目考試機會。

(3)考試成績。考生總成績由3門全國統考科目成績和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組成,滿分750分。其中,全國統考科目每門滿分150分,選擇性考試科目每門滿分100分。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科目以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科目按等級轉換分數計入考生總成績。等級轉換分數辦法另行公布。

(4)招生錄取。2024年起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按照物理、歷史兩個類別,分列招生計劃、分開劃線、分開投檔錄取。普通類專業依據考生總分(含考生總成績和加分分值,下同),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錄取。體育類、藝術類專業依據考生總分及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錄取。

普通高等學校根據人才培養對學生學科專業基礎的需要,按專業(專業類)提出選考科目要求,提前向社會公布。

2.深化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

高職院校分類招生與統一高考招生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

(1)面向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招生。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報考高職院校,中高職貫通的學生升入高職院校,均須參加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文化基礎成績作為文化素質成績,鼓勵使用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替代職業技能成績。

(2)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和社會考生招生。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須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作為職業技能成績,文化素質成績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并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錄取。社會考生報考高職院校須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和相應科目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

高職院校分類招生安排在統一高考之前,未報考高職院校分類招生或報考但未被錄取的考生,還可通過參加統一高考進入高職院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全區高考綜合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區高考綜合改革統籌協調和組織領導工作。各地要加強對高考綜合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確保高考綜合改革平穩落地;要落實部門責任,加強教育、宣傳、機構編制、發展改革、公安、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保密等部門之間的協同配合,形成改革合力。

(二)加強條件保障。

各地要進一步完善高考綜合改革基礎條件,切實加大經費投入,落實生均公用經費撥款制度,改善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條件;要加強普通高中師資隊伍建設,補齊配足教師編制和數量,優化學科教師隊伍結構,為選課走班提供保障;要加強招生考試機構能力建設,提升信息化建設水平;要加強國家教育考試工作隊伍建設,完善教師參與命題和考務工作的激勵機制;要制定出臺學生發展指導意見,指導普通高中學校全面建立學生發展指導制度,加強生涯規劃指導。

(三)加強規范管理。

全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各普通高等學校要完善考試組織管理,加強誠信制度建設,構建科學、嚴密的考試組織管理體系。要嚴格規范招生管理,引導普通高等學校建立健全招生自律機制,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著力維護招生錄取公平公正,提高人才選拔質量。要加強信息公開,嚴格執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制度,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四)加強宣傳引導。

全區各級各有關部門、普通高等學校和高中學校要加強高考綜合改革政策宣傳,加大對深化高考綜合改革重要意義、政策措施、程序規則的解讀力度,積極回應社會關切,讓學生、家長和社會充分了解相關政策內容,凝聚改革共識,堅定改革信心。要進一步暢通信息公開發布渠道,創新咨詢服務方式方法,加強輿情監測,積極營造推進高考綜合改革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