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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大學新生入學考試科目,大一新生轉專業相關規定

更新時間:2023-08-17 18:15:54 高考知識網 sport555.cn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充分調動和發揮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給學生選擇更多的發展空間,培養適應21世紀科技、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的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各類高級專門人才,根據《貴州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特制定本辦法。

轉專業的工作必須本著公開、公平、公正與擇優的原則,與之有關的所有管理人員、教師與學生都必須嚴格遵循有關規定與程序。

第一章轉專業的資格與條件

第一條本校在讀的第一學年學習成績優秀的二年級本科學生,對某一專業確有專長和興趣,轉專業后更能發揮其特長和調動其學習積極性的,可以申請轉專業。
第二條轉專業的學生必須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政治表現好,思想品德好,勤學上進,遵紀守法,在校期間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未受過任何處分;
(二)所學課程考試(考查)沒有不及格科目,課程平均成績達到優良以上;
(三)學生本人自愿申請要求轉專業。
第三條申請資格和轉專業范圍
普通本科在籍學生,修完并取得第一學年規定的學分并具備以下條件:
(一)學習成績特別優秀,所學課程的平均成績排名在本專業的前1%者,具有在全校范圍內任意選擇專業的申請資格;
(二)學習成績優秀,所學課程的平均成績排名在本專業的前5%者,具有在文、理大類內轉專業的申請資格;
(三)學習成績優良,所學課程的平均成績排名在本專業的前10%者,具有在本學院內轉專業的申請資格。
第四條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在轉專業范圍之內。
(一)屬于委托培養、定向培養的學生;
(二)屬教改項目的特殊專業的學生。

第二章轉專業的受理時間及程序

第五條新學年二年級第一學期的第1周,為學生申請轉專業的報名時間。
第六條轉專業的受理程序
(一)每年的六月中下旬,各學院向教務處上報該學院下學年度各專業擬接受二年級轉專業學生的名額。同時,各學院應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對申請轉入學生的考核程序、方式等(報教務處審核備案)。并填報教務處統一印發的“貴州大學優秀本科生校內轉專業計劃申報審批表”。
(二)七月上旬,教務處與相關學院協商,對各專業擬接受轉專業計劃名額進行審理匯總,報學校審批同意后,在全校(網上)公布各學院有關專業擬接受的名額、考核形式及相關要求等。
(三)七月中旬,各學院應根據本院實際情況自行制訂本院的“接收轉專業學生的考核辦法”(報教務處審核備案),對申請轉入學生的審核內容、方式、程序等做出明確規。
(四)暑假期間,各學院及教務處應為欲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提供咨詢服務,各學院對轉入學生的相關要求、考核程序、方式以及審核內容、方式、程序等在咨詢期間向學生公布。
(五)新學年開學前,各學院必須對本院一年級學生第一學年度內修讀課程的成績進行統計,將學生的平均成績按專業進行排序,為優秀本科生校內轉專業做好準備。
(六)新學年開學后的第1周,為各學院接受學生轉專業申請的時間,具備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到所在學院領取和填報“貴州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每生可申請填報兩個專業),并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不再受理。
(七)第2周,各學院根據學校規定對本院申請轉專業學生的資格和條件進行審核予以公示后,由學院領導在申請表上簽署推薦意見,并將審批結果及申請材料轉送學生申請轉入專業所在的學院。
(八)第3周,為擬轉入學院組織考核(面試)的時間;申請學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轉專業考核。
(九)第4周,各學院根據本辦法和已公布的“考核辦法”對申請者進行全面審核,依申報專業順序擇優錄取。學院領導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并將擬接受學生名單與審核結果報校教務處。
(十)第5周,校教務處對轉專業學生資格審核結果匯總后,報學校審定批準,并將結果在校園網上向全校公示。已審核批準轉專業的學生,在第6周轉入新專業學習,并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不辦手續者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第三章轉專業的組織與管理

第七條學生轉專業后,要按轉入專業的教學計劃完成規定的課程學習任務,所缺的課程應由學院安排補修(或自修)并參加課程考核;原已獲得的學分符合轉入專業教學計劃規定要求的,經轉入學院確認后,予以承認;其余課程的學分可作為選修課學分記入學生成績檔案。
第八條各學院對新轉入學生的學籍關系,檔案材料等到教務處統一辦理,轉出學院應將轉出學生有關的檔案材料在轉出后兩周內移交給轉入學院,并作好交接手續。

第四章附則

第九條轉專業學生的學費收費標準按轉入專業學費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十條獨立學院優秀學生轉專業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一條學生有其它情況需要轉專業的,按照《貴州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第十二條本實施辦法從2005級學生開始試行。
第十三條本實施辦法由校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