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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大學京江學院新生開學報到時間和入學考試軍訓轉專業手冊指南

更新時間:2023-08-25 00:43:00 高考知識網 sport555.cn

2018年江蘇大學京江學院新生開學報到時間和入學考試軍訓轉專業手冊指南

一、報到時間

2018年9月15日??9月16日

二、報到地點

江蘇大學京江校區: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長香西大道537號。

三、新生報到時應帶材料

(一)證件:錄取通知書、黨團組織關系、團員證、身份證。

團組織關系:帶錄取通知書到原高中開轉移介紹信,如因特殊情況,無法開具團關系轉移介紹信,也可以帶團員證來報到。

黨組織關系:帶錄取通知書到原高中開轉移介紹信(單位),介紹信抬頭寫:中共鎮江市委組織部,去向寫:江蘇大學京江學院黨委。

(二)根據《江蘇省政府批轉省公安廳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蘇政發[2002]142號)文件精神,從2003年開始凡考取我省普通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的本省或外省籍學生,入學時根據本人意愿,可以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學院不建議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若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可攜帶錄取通知書、戶口簿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入地址為:江蘇省鎮江市學府路301號,江蘇大學(半年內辦理結束,就讀期間不辦理遷移)。

(三)紙質檔案:江蘇籍新生紙質檔案,由新生報到時帶到學校,學院將在新生入學教育期間統一收取;其他省、市、自治區的新生紙質檔案,其轉移程序按所在省、市、自治區教育招生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照片:一寸免冠照片2張(新生體檢復查備用)。

(五)根據《江蘇省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文件規定,江蘇大學京江學院新生入校后統一參加鎮江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理江蘇省社會保障卡。江蘇籍新生入學前已辦江蘇省社會保障卡者,請攜帶此卡入學,可參加鎮江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再重新辦卡。如有疑問,可撥打江蘇省各地人社熱線查詢:區號+12333。

四、報到注意事項

(一)新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不得提前或推遲,若有特殊原因無法按時報到者,須向我院學工辦請假(聯系電話:13337776642、13357776642);無故逾期兩周未到校報到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二)新生報到期間,我院將在火車鎮江站、火車鎮江南站(高鐵站)和鎮江長途汽車站設新生接待站,并安排新生接送車輛。新生到達鎮江后,可從接待站乘校車到達學校報到點。在鎮江站下車的新生及家長,請從北廣場出站口出站。

(三)自備車來校的,如從滬寧高速到鎮江,可按照如下路線到達江蘇大學京江學院:滬寧高速(“鎮江”出口)??宜城大道??長香東大道??長香中大道??長香西大道??江蘇大學京江學院(京江校區)。

如從潤揚大橋或鎮揚汽渡到鎮江,可按照如下路線到達江蘇大學京江學院:潤揚大橋(“鎮江西”出口)(鎮揚汽渡)??長江路??戴家門路??243省道??長香路??江蘇大學京江學院(京江校區)。

如從泰州大橋到鎮江,可按照如下路線到達江蘇大學京江學院:泰州大橋??泰鎮高速(“鎮江新區東”出口)??濱江大道??金港大道??丁卯高架??谷陽路??官塘橋路??鎮榮公路??長香中大道??長香西大道??江蘇大學京江學院(京江校區)

進入學校后,請按校園指示牌標示路線行駛,不得調頭。

(四)根據鐵道部規定,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可購買火車學生優惠票。

(五)報到途中及到校后注意人身、財物、交通安全,防騙、防盜。

江蘇大學京江學院轉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為學生提供更大的發展空間,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江蘇大學京江學院學分制與學籍管理辦法》等有關文件,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校在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學生。

第三條轉專業工作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相關管理人員、教師與學生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與程序。

第四條為合理配備教學資源,引導學生理性選擇專業,學校根據招生時專業第一志愿報考情況,將專業分為A、B兩個類別,其中A類為招生時專業第一志愿報考率列前20%左右的專業。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校成立本科生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本科教學工作的校領導任組長,成員為教務處、學工處、監察處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具體職責為:制定轉專業總體方案;制定及組織實施學校轉專業考核細則;確定工作日程;審批學校轉專業學生名單等。

第六條各學院由院領導、系主任及相關教授等組成學院轉專業工作小組。具體職責為:制定學院轉專業工作方案;接受學生咨詢與報名;審核擬轉出學生申請資格;做好轉入學生學分認定等工作。

第三章 轉專業類型

第七條根據學生學習狀況,我校學生轉專業分為四種類型:

Ⅰ類轉專業:學生第一學年必修課平均學分績點(不包括第二學期末獨立設置的實踐環節)在本專業排名前50%(本二批次專業前20%),可申請轉入任一專業,本二批次專業績點排名在20%~50%的學生可申請轉入本二批次的任一專業。I類轉專業僅限于一年級升二年級的學生。

Ⅱ類轉專業:學生對某個專業領域具有特別的興趣和潛質,前兩學年必修課平均學分績點(不包括第四學期末獨立設置的實踐環節)在本專業排名前50%,獲得相關專業3名以上教授聯名推薦,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可申請II類轉專業。

(1)在挑戰杯、數學建模、機械創新設計、電子設計、節能減排等由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國家或省級競賽中獲獎;

(2)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發表學術論文;

(3)獲得國家授權專利(排名第一);

(4)以第一作者在出版社公開出版或在省級以上媒體正式發表文學作品。

原則上II類轉專業僅限于二年級升三年級的學生,且只能轉入其特長所對應的相關專業。

Ⅲ類轉專業:面向全體學生,尤其是在原專業學習困難,或因個人興趣希望重新選擇專業的學生。Ⅲ類轉專業只能申請轉入B類專業,其中本二批次專業的學生只能申請轉入本二批次B類專業。原則上Ⅲ類轉專業僅限于一年級升二年級或二年級升三年級的學生。

Ⅳ類轉專業:學生因疾病(含生理缺陷)不宜在原專業繼續學習,可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申請轉專業學習。

第四章 轉專業考核

第八條所有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都必須參加轉專業考核,學校根據考核結果審批學生轉專業申請。各專業一年級接收轉入學生的人數不超過本專業一年級學生總數的30%,二年級及以上接收人數不超過同年級學生總數的5%。

第九條Ⅰ類轉專業考核包括必修課程考核、相關課程考試、CET-4英語水平考核和專家面試4個環節,其中必修課程考核占40%(M1),相關課程考試占25%(M2),CET-4英語水平考核占10%(M3),專家面試占25%(M4)。考核總分為

M=M1+M2+M3+M4。

(1)必修課程考核為Ⅰ類轉專業學生第一學年所修讀培養計劃中必修課程(不包含第二學期期末獨立設置的實踐環節)的考試成績(不包括補考和重修考試),以

M1=(必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5)×4

計入考核總分。

(2)相關課程考試是指I類轉專業單獨組織的課程考試,根據轉入專業學科類別選擇一門基礎課程作為考試科目,由校教務處統一組織。考試課程滿分100分。以

M2=考試成績×0.25

計入考核總分。

(3)英語水平考核以學生進校后參加全國CET-4考試成績為依據,以

M3=CET4成績÷71

計入考核總分。

(4)專家面試由校轉專業領導小組組織相關學科專家對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進行綜合面試考核,面試滿分為100分,以

M4=面試成績×0.25

計入考核總分。

第十條Ⅱ類轉專業考核在必修課程考核基礎上,重點對學生專業特長考核。主要考核學生對相關成果的貢獻度以及成果與申請轉入專業的關聯度。

第十一條Ⅲ類轉專業考核由面試專家結合原專業學習狀況與面試情況給出綜合評定。

第十二條Ⅳ類轉專業學生必須提供縣級及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并經本校醫院或指定醫院復查,由教務處審核后安排轉入適當專業就讀。

第十三條轉專業考核中出現以下兩種情況之一者,需提交校轉專業領導小組審定是否準許轉專業。

(一)相關課程考試成績位于后5%;

(二)專家面試成績不合格。

第十四條申請轉專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受理:

(一)大學學習期間受過紀律處分;

(二)身體不符合擬轉入專業要求;

(三)藝術類與非藝術類專業互轉;

(四)在招生錄取時由教育主管部門指定錄取在相關專業。

第五章 轉專業程序

第十五條 每學年第二學期的第10周前教務處提交學校A類專業和B類專業名單、各專業計劃接收轉專業學生人數、相關課程考試科目等,由校本科生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予以公布。

第十六條申請轉專業學生于每學年第二學期的第17周前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各學院按照有關規定和條件對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進行初審,經學院轉專業工作小組審批后于第18周報教務處。

第十七條教務處對申請轉專業學生的資格進行復審,于暑假放假前予以確認,并在暑假開始后10天內組織轉專業考核。

第十八條學校本科生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轉專業考核成績、轉專業名額等規定確定擬轉專業學生名單,在學校信息公告網上公示一周,無異議后發文公布。

第六章 學籍管理

第十九條經批準轉專業的學生,新學期開學報到時,先到原所在學院領取由教務處下發的轉專業通知書,再到轉入專業所屬學院辦理報到手續。

第二十條轉入新專業后,學生按轉入專業的本科培養計劃學習,按照江蘇大學學分認定有關規定申請已修課程學分認定,填寫《江蘇大學京江學院轉專業學生已修課程學分認定表》,經轉入專業及其所在學院批準后,由學院教學秘書在教務管理系統中作相關課程學分替換處理,并由教務處審定。

第二十一條若轉專業后需補修學分超過24學分,原則上應降年級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