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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國兩會關于出租車改革方面的提案,兩會出租車改革最新

更新時間:2023-08-17 08:24:14 高考知識網 sport555.cn

2017年全國兩會關于出租車改革方面的提案,兩會出租車改革最新

確定在3月3日、5日開啟]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和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將分別于3月5日和3月3日在北京開幕。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和全國政協辦公廳1日宣布,歡迎中外記者屆時前來采訪。詳細內容請看高考知識網小編整理的下文:

備受關注的出租車改革方案日前終于面世,長期飽受爭議的專車將被納入中國出租車管理體系。也就是說,專車從此獲得了合法的身份。不過,新方案明確禁止了私家車接入專車的做法。

不久前,滴滴快的獲得了上海市頒發的首塊專車經營牌照,引發了社會關注。隨后,交通部又對外發布了有關出租車改革和專車管理的兩個方案。方案首次提出中國的出租車業態新增一類“網絡預約出租車”,它將和“傳統巡游出租車”共同納入地方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車管理體系。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巡視員徐亞華表示,根據方案,中國將統籌發展巡游出租車和網絡預約出租車:“對巡游出租汽車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實行分類管理,提供差異化服務。對巡游出租汽車實行數量調控,可在道路上巡游攬客,在站點候客,也可通過電信、互聯網等方式提供運營服務;對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實行準入管理,不得在道路上巡游攬客,只能通過移動互聯網平臺、使用符合規定的車輛開展預約運營服務。

不過,新出臺的方案對私家車接入專車的行為明令禁止。規定從事網絡預約出租車運營的車輛必須是登記為預約出租汽車的出租客運車輛。也就是說,沒有取得《道路運輸證》,也沒有在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進行出租車運營備案的車輛,都不能從事網絡預約運營。此外,辦法也明確規定,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為乘客和未取得合法資質的車輛、駕駛員提供信息對接開展運營服務,不得以私人小客車合乘或拼車名義提供運營服務。交通運輸部法制司副司長魏東介紹說:“我們接入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平臺,無論是車輛還是駕駛員都有一系列的要求,其中關于車輛的要求是要具有營運性資格的車輛,所以這方面目前這個規定是比較明確的。但是營運性運輸的車輛有什么具體化的要求,這些問題還需要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做出具體規定。”

出租汽車是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補充,為社會公眾提供個性化運輸服務。截至底,中國共有出租汽車137萬輛,出租汽車經營企業8428戶,個體經營業戶超過12萬戶,從業人員261.8萬人。出租汽車行業在解決群眾出行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的同時,在部分城市也存在出租汽車“打車難”、行業服務質量不高、經營權管理不盡規范等問題。特別是近兩年,移動互聯網快速融入出租汽車行業,在提高出行效率、便捷群眾出行的同時,對傳統巡游出租汽車也造成了不公平競爭,行業矛盾進一步凸顯。

這次對外公布的新方案,除了對網絡預約出租車運營管理進行了具體的規定外,傳統出租車的改革在方案中也有涉及。比如:方案提出要深化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權管理改革,規定實行經營權期限制和無償使用。而對于出租車經營權的有償使用費,也就是俗稱的“份子錢”,新方案中也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巡視員徐亞華表示,將完善巡游出租車經營管理,鼓勵、支持和引導出租車企業、行業協會和出租車駕駛員協商確定合理的出租車承包費標準和定額任務,“承包經營是為調動駕駛員積極性采取的激勵措施,有利于打破“平均主義”,提升運營效率,具有現實合理性。承包費關系到出租汽車企業發展和駕駛員切身利益,鼓勵、支持和引導出租汽車企業、行業協會與出租汽車駕駛員、工會組織平等協商,合理確定承包費標準或定額任務,實行動態調整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鼓勵借助互聯網等技術探索多種利益分配機制,構建企業和駕駛員運營風險共擔、利益合理分配的經營模式。”

據介紹,這次出臺的這兩份方案都只是征求意見稿,將在網上進行一個月的公開征求意見

據報道,10月10日,交通運輸部對外公開征求深化改革出租汽車行業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意見,這里梳理出10條干貨。出租車司機也對此充滿期待。

一、“份子錢”可協商并實行動態調整

【規定】鼓勵、支持和引導出租汽車企業、行業協會與出租汽車駕駛員、工會組織平等協商,合理確定出租汽車承包費標準或定額任務,并根據經營成本、運價變化等因素實行動態調整,通過多種渠道公開承包費或定額任務的項目組成、測算方法。

【解讀】在受到網絡“專車”沖擊、乘客數量和收入下降的背景下,減免“份子錢”成了出租車司機最大呼聲。業內人士分析,“份子錢”可協商并實行動態調整,意味著“份子錢”將不會一成不變,將有助于提升出租車司機的話語權,維護出租車司機的正當利益。

二、出租車經營權無償使用“份子錢”或降低

【規定】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全部實行無償使用,并不得變更經營主體。各地不得新出臺經營權有償使用政策。已實行經營權有償使用的,城市人民政府要考慮市場公平競爭等因素,制定科學合理的過渡方案,逐步取消有償使用費。

【解讀】作為“份子錢”的一部分,經營權有償使用費直接關系到企業成本和出租車司機的收入,出租車經營權無償使用,這將會減輕出租車經營者的負擔,“份子錢”也出現下降的空間。

記者注意到,目前武漢、南京、義烏、杭州等一些城市出臺了出租車改革新政,取消經營權有償使用費,減免“份子錢”,成為共同的突破口。

三、出租車實行總量調控并動態調整

【規定】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據出租汽車發展定位、發展規劃和社會公眾多樣化出行需求,綜合考慮人口數量、經濟發展水平、出租汽車里程利用率、城市交通擁堵狀況等因素,科學確定出租汽車運力規模及在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分擔比例。建立動態監測調整機制,每年評估市場供求情況并及時調整運力規模。

【解讀】對于出租汽車實行數量管控,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巡視員徐亞華解釋稱,主要是有以下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出租汽車運營的時間長,特別是巡游出租汽車運營的效率較低,大量占用道路資源,具有不經濟性、加劇交通擁堵等負外部性。二是避免從業人員盲目、非理性進入市場,形成行業無序競爭,造成出租汽車數量和質量的降低。

四、專車使用性質要登記為出租客運

【規定】擬從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的車輛,由車輛所有人向服務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7座及以下乘用車;(二)車輛使用性質登記為出租客運;(三)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

【解讀】外界分析,車輛使用性質登記為出租客運,提高了專車進入門檻,這可能讓很多私家車主打退堂鼓。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沒有使用年限的限制,而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這意味著要想從事“專車”,就需要改變汽車的使用性質,報廢年限就變成了8年。

需要指出的是,近日出臺的“上海版”的專車辦法比較寬松,私家車在上海參與專車運營,車輛性質不要求從“非營運車輛”改登記為“營運車輛”。

五、私家車不能接入專車平臺

【規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據第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審核后,為符合條件的車輛發放類型為預約出租汽車的《道路運輸證》。

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為乘客和未取得合法資質的車輛、駕駛員提供信息對接開展運營服務。不得以私人小客車合乘或拼車名義提供運營服務。

【解讀】根據這條規定,如果私家車車輛性質沒有更改為出租客運,并取得《道路運輸證》,那么將無法接入專車平臺。

交通運輸部法制司副司長魏東10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接入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平臺,無論是車輛還是駕駛員都有一系列的要求,其中關于車輛的要求是要具有營運性資格的車輛,所以這方面目前規定是比較明確的。

六、專車司機需持證上崗駕齡需3年以上

【規定】從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最近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無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無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等違法犯罪記錄;(二)取得公安部門出具的無危險駕駛違法犯罪記錄的證明。

對符合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駕駛員,由駕駛員提出申請,按規定經考核合格的,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發放類別為預約出租汽車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

【解讀】根據上述規定,成為一名專車司機的條件要求比較高,不僅要有3年以上駕齡,還要去公安部門開具無危險駕駛違法犯罪記錄的證明,且需要取得《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

七、運價不能低于成本價獎勵促銷需提前10天公告

【規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應當合理確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價,實行明碼標價。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不得有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價格提供運營服務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實行市場獎勵、促銷等行為應當符合相關法規規定,并提前10日將獎勵、促銷方案向社會公告。

【解讀】運價不能低于成本價,需要提前10天向社會公告,這意味著以后專車平臺可能不能再任性“燒錢”,專車代金券可能會越來越少,乘客享受的優惠幅度也可能會變小。

八、專車不得巡游攬客最高罰款2000元

【規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不得巡游攬客。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駕駛車輛巡游攬客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對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解讀】交通運輸部法制司副司長魏東表示,對于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它不同于巡游出租汽車方式,不能夠采取“掃馬路”的方式,即不能通過巡游的方式來攬客。只能通過預約方式來提供,這是兩者之間的一個很重要的差別。

九、專車不能用多個平臺接單最高罰3萬

【規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不得同時接入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網絡服務平臺提供運營服務。

違反本規定,車輛所有人將車輛接入未取得經營許可的網絡服務平臺或同時接入兩個及兩個以上網絡服務平臺的、駕駛員接入未取得經營許可的網絡服務平臺,提供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解讀】這意味著,一輛專車只能在一個網絡服務平臺提供運營服務,此前一輛車注冊同時注冊滴滴、Uber多個網絡平臺的情況,將會被禁止。

十、專車平臺服務器設在大陸信息隨時備查

【規定】申請從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要具備開展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的互聯網平臺和與擬開展業務相適應的信息數據交互及處理能力,服務器設置在中國大陸。‘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應當留存從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駕駛員真實身份及聯系方式,按照《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中相關要求,記錄駕駛員、約車人在互聯網平臺內發布的信息內容、用戶賬號、手機號碼、登錄日志等數據并備份,在國家有關機關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

【解讀】外界分析,服務器設置在中國大陸,這也是為了保護信息安全。值得注意的是,作為外資的Uber近期已經對外宣布在上海自貿區成立中國本土公司,而其運營服務器也于今年初就轉到中國大陸。

的哥盼取消出租公司

新生事物的出現正倒逼傳統行業轉變,也促使監管部門制定相關法規。打車市場將迎來新政,各界對其中的“變”和“不變”又有哪些期待?

出租車司機希望放開管制規范專車

雖然不清楚新規會涉及哪些內容,但韓興國急切希望,政府出臺規定管管“黑車”。

“以前我們晚上從東四環慈云寺橋下面經過,很多乘客會在天橋下面等車,這幾個月,人變少了,都讓專車、快車拉走了。”作為北京雙班倒的司機,老家在懷柔的韓興國以前每個月休息一兩天回家看看父母,現在根本不敢休息。

韓興國口中的黑車指的是接入打車軟件平臺的私家車。7月,打車軟件的專車業務陸續在各地上線。據媒體報道,7月前,商務用車全國每天的訂單量不足5000單。在專車推出不到半年時,全國的約租車訂單量已經達到每天五六萬單,市場容量擴大了10倍。許多私家車分別掛靠汽車租賃公司和打車軟件平臺,成為沒有運營資格證的專車,乘客也開始由出租車市場分流到專車市場。

“雖然專車的業務滲透很快,但專車的價格畢竟比出租車高,所以對出租車司機的影響還沒那么明顯,但快車就不同了,價格低還有補貼,給出租車行業造成很大沖擊。”韓興國覺得收入下降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感覺路上越來越堵。“這么多私家車上道運營,加劇了交通擁堵”。

一位交通領域的專家也向記者透露,最近幾個月,他所在的機構發現從今年4月起,北京的道路擁堵系數突然從3月的6.2上升到7.4,而五六月也保持在7左右。交通擁堵指數是根據道路通行情況,一些城市設置的綜合反映道路暢通或擁堵的概念性指數值。在北京,交通擁堵指數在0至2之間為暢通,2至4之間為基本暢通,4至6之間為輕度擁堵,6至8之間為中度擁堵。8至10之間為嚴重擁堵。

“正規的出租車都是有車型要求和使用期限的,出租車司機也是有門檻的,但這些專車、快車進來得太容易,安全隱患就是個問題。”韓興國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有的私家車車主注冊時用的是好車,但實際拉活時會換成一般的車,魚目混珠。

和韓興國一樣,出租車司機曾越(化名)也期待著政府把專車、快車正規化,但比起規范問題,從事出租車經營的曾越有著更大膽的“設想”政府能否考慮取消出租車公司,把出租車的管制放開。

“出租車公司收的份兒錢那么高,沒事兒還要老往公司跑。”每天一睜開眼,曾越心里就盤算著,一天下來能掙多少錢,夠不夠月底交份兒錢,他覺得,自己所在的出租車公司閑人太多,與其這樣,不如讓出租車司機直接向國家交錢。“我希望能取消出租車公司,由個人經營出租車,直接向政府繳納費用,讓政府出臺制度去監管出租車司機。”

曾越期待出租車改革的頂層設計能和義烏的模式一樣,有“破冰”的力度,放開數量管制,降低對司機的收費。

“減少份兒錢、取消出租車公司”,對此,出租車公司顯然并不同意。

“取消出租車公司,誰來對司機進行培訓、管理?”作為一家有著130多輛出租車、240多名司機的出租車公司的管理人員,昊港出租車公司的隊長鮑龍覺得,有些司機并不了解出租車公司的運作,以為出租車公司全都是暴利經營。“其實在營利方式上,各家公司主要都是依靠收取份兒錢,只是車輛和司機的多少決定了收入的差別而已。但刨除車的成本、司機的保險、崗位補貼等費用,出租車公司并沒有多高的收益”。

鮑龍認為,目前,在專車、快車等私家車也來搶占出租汽車營運市場的時候,出租車行業面臨的關鍵問題不是該不該取消份兒錢、數量管控,而是應該考慮如何規范治理。

“即便降低份兒錢,和打車軟件相比,正規軍也沒有競爭力。”鮑龍認為,專車司機并不需要像出租車司機一樣交份兒錢,而打車軟件給司機的補貼,影響了正規的市場價格,使得正規軍沒有競爭力。

在他看來,放開數量管控,出租車行業也不一定就能扭轉局面。“因為北京打車難歸根結底是流動性差,并不是運力不足。”鮑龍認為,北京現有的6萬多輛出租車常規上是可以滿足居民出行需求的,就是道路擁堵才導致打車難,但如果讓更多的車輛進入,只會造成道路更加擁堵。

鮑龍擔心,如果不對專車這類市場作出嚴格的準入規定和價格規定,作為正規軍的出租車行業遲早會被“違規軍”淘汰。“雖然公司的收入暫時沒受到影響,但司機已經是抱怨聲一片。這幾個月,已經有司機和我們商量能不能晚交幾天份兒錢”。

中國青年報記者致電首汽、北方兩家大型出租車公司,但兩家公司的工作人員均表示經營情況還沒有受到影響。

鮑龍表示,雖然目前沒聽說北京有出租車公司經營出問題,但以后的情況卻不好說。“出租車市場也可以進行網絡預約服務,之所以出現專車,是因為出租車行業沒有高檔車,政府如果鼓勵高檔車進入出租車公司,同樣可以彌補乘客對專車的需求”。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互聯網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占領認為,傳統出租車行業改革面臨的最主要問題在兩方面:管控和費用。

“價格控制還有一定的必要性,因為涉及廣大群眾的利益;數量調控要逐步放寬,政府不要設定絕對的數量,否則會導致市場供應不足。”趙占領認為,對于出租車行業的管理,政府要明確監管者的定位,不能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這里面不應過多地牽扯到政府部門利益,特別是特許經營權使用費,政府應該逐步取消這筆收費”。

對網絡約租車,應輕審批重監管?

對于制度規范,專車司機的迫切心情并不比出租車司機少。

兩個月前,程峰(化名)成為一名專車司機,在接專車之余,他也接快車端口的訂單。雖然兩個月下來,程峰的收入還算可觀,但他心里并不踏實。

“總怕被抓。”程峰說,這幾個月,北京對專車的執法,讓他回避了很多場所,如火車站、飛機場等。“雖然機場跑一趟下來,車費不少,但是我不敢冒這個險”。

“專車究竟是黑是白,政府趕緊給個痛快話吧。”專車司機當得“提心吊膽”,程峰一直在等待政策出臺。“聽說要給專車一個明確的合法身份,但就是不知道自己這種掛靠到租賃公司旗下的私家車能不能合法化”。

趙占領表示,今年實施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要求,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出租汽車發展規劃,發展多樣化、差異性的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只不過私家車能不能用作預約出租汽車的問題比較大”。

“按照現有的法律規定,私家車進入現有的專車平臺運營,肯定是非法營運,一些城市也都在打擊這類專車,但因為市場需求在那擺著,單純去堵是堵不住的,這也成了監管部門最大的困惑。”趙占領告訴本報記者。

在他看來,未來的制度制定上,對私家車不應該一棒子打死,應該留一定的口子作專車,否則這種共享模式就會被扼殺,“私家車很難清理干凈,合法的租賃車輛資源有限,政府可以對私家車的駕齡、車況、培訓等作出要求,設立一定的準入門檻”。

國家發改委宏觀城市交通研究室主任程世東表示贊同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在今年全國兩會時提出的“私家車永遠不能參與專車運營”的觀點,他的理解是,專車必須是有運營資質的車,但并不意味著私家車不能參與經營,“私家車的司機至少要通過注冊或備案成為運營車輛并且取得運營駕駛員資格,當然在身份轉換的過程中政府如何去管理,準入的門檻有多高,需要政府劃出高壓線”。

一家打車軟件公司的高層人士向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政府首先要明確概念,“要界定清楚網絡約租車到底是什么。”他認為,“網絡約租車是一種共享經濟,其標志性特征就是專職和兼職的界限正在模糊,而打車軟件推出的專車,從一定條件下講,不應該被認為是和出租車一樣,被劃為營運車輛。”

“根據我們平臺的統計,專車每天接0~6單,遠遠小于出租汽車的接單量,大于10單的接單量不到專車總數量的3%,明顯有別于營運車輛。”該人士認為,要適應這種共享經濟模式,政府應該單獨為它劃分車輛性質,或者為兼職車輛留出發展空間,“我們認為網絡約租車可以辦證納稅,但建議不要所有的車都一定要是營利性質的,這樣就會產生一大批新的專職出租汽車。”他表示,如果這些網約車都是專職的話,就會與原有的出租汽車進行爭利,就會形成新的不穩定,“實際上我們現在的共享經濟的模式是通過整合社會的閑置運力,為高峰期的打車需求作補充,做差異化服務,而不是要替代出租車”。

該人士表示,對于網絡約租車的管理,有關部門的頂層設計最好不要一刀切,多給地方政府留一些空間。而政府監管應該更多地放在安全和服務上來考慮,從傳統的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后監管轉變,更加注重發揮市場的作用和動力。

“‘互聯網+’的時代為政策上的管理創新帶來新機會,特別是大數據的應用,現在專車的每次出行都能實現信息有記錄、服務有評價、事后可追溯,這些內容都能夠在大數據平臺上記錄下來,都能夠很好地從事中和事后來解決監管問題。”他建議,由交通管理部門對車輛和人員制定一個標準,然后放手由平臺公司進行車輛和人員的審核,通過事中事后的信息共享,實現政府管理平臺、平臺管理車輛和駕駛員的模式。

處理價格、補貼問題是關鍵

傳統出租車行業與專車、快車之間的“沖突”,直接體現在價格上。

互聯網打車軟件平臺的補貼方式,直接拉低了乘客原本需要支付的出租車出行成本。一些出租車司機認為,這種沒有秩序的營銷手段,擾亂了市場,需要政府合理定價。

但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軍認為,網絡約租車價格,不應該由政府制定。“因為它本質上是一種預約服務,乘客能知道價格計算的標準和計費方式,預約前還有預估車費,不存在信息不對稱問題”。

一位行業人士建議,網絡約租車的價格體系應該是一個常態化的體系,不能低于成本價做市場交易,這樣會把市場搞亂。

在他看來,補貼太多,會衍生出很多問題:一方面會導致刷單現象嚴重;另一方面,高額補貼會讓很多私家車涌進來。“本來十幾元的快車訂單,如果給車主補貼過高,那么他獲得的收入遠高于出租車,看起來是在做共享經濟,但其實是以營利為目的”。

王軍認為,政府要對網絡約租車平臺的身份作出明確界定,“打車軟件公司只是一個信息服務平臺,本身不擁有車輛,它是信息技術發達之后出現的企業,最好不要和傳統出租車公司一樣去申請經營權,擁有自己的車,來管理駕駛員,這并不符合實際”。

趙占領認為,除了專車,對順風車這類拼車市場,也需規范。“主要是把黑車和公益互助型的車區分開,確定一些標準”。

目前,對于順風車的拼車行為,各地政府的法律規章沒有直接明確限制,而以北京為例,《關于北京市小客車合乘出行的意見》鼓勵和支持拼車。拼車分為公益型拼車和互助型拼車,公益性拼車就是車主不收取任何費用,這是鼓勵的。互助性拼車就是車主可以收取車輛行駛成本,油費、過路費,讓合乘人分擔費用,這個也是合法的。

“但現在的問題是,拼車平臺上的車都是私家車,也有很多傳統意義上的黑車,這種情況下,順風車是否屬于公益型或互助型的拼車,并不好認定。”趙占領認為,傳統意義上的黑車跑到拼車平臺上運營,同樣涉及違法。只不過在這種平臺上,所有車輛都是私家車,不好區分到底是黑車還是公益型或互助型拼車,而且從北京市出臺的意見看,也沒有給出區分的標準。

中國互聯網協會研究中心秘書長胡鋼認為,在制定涉及交通領域改革的政策時,政府一定要本著開發市場、促進供給,完善競爭環境,特別是以保護消費者權利和增進消費者福祉為出發點和歸宿點。

“一項政策是否成功,消費者是最有發言權的。比如車輛的安全性、多樣性,如果發生事故或者消費欺詐,消費者是否能夠及時獲得賠償,關乎政策的效用。”胡鋼認為,除了消費者的權益,政策的制定也要考慮司機的勞動權利和相關運營企業,“要考慮出租汽車司機的勞動權利,普遍來說,司機勞動強度很大,收入不高,要承擔所有的經營風險,他們的利益如何保障,應該給予相應的制度安排。而改革要循序漸進,政策的制定也一樣,口子不能一下子放得太大,要讓現有的運營企業平穩過渡,但政府要明確的是,一定是要朝著更加開放、有序的市場化目標制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