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精品tv久久久久久久久久_国产一区二区精品久久_无码无套少妇毛多69XXX_久久精品亚洲av无码四区

當前位置:高考知識網 > 規章制度 > 正文

青海物業管理條例全文,青海最新物業管理條例最新版(一)

更新時間:2023-08-13 08:19:42 高考知識網 sport555.cn

2018年青海物業管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編輯

第一條 為了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環境,促進社會和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及其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或者通過其他形式,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第三條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對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業務的指導和監督;

(二)對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服務質量、物業服務招投標、物業服務合同簽訂的監督管理;

(三)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價;

(四)專項維修資金和物業保修金交存、使用的監督管理;

(五)物業使用和維護的監督管理;

(六)物業承接查驗、退出交接活動的指導和監督;

(七)處理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

(八)其他監督管理職責。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城鄉規劃、國土資源、財政、公安、民政、衛生計生、環保、工商、質監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物業管理活動的有關監督管理和服務工作。

第四條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依法組織和指導本轄區內的業主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督促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履行職責,調解物業管理糾紛,協調物業管理與社區建設的關系。

社區居(村)民委員會負責指導、監督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依法開展業主自治管理,協助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開展物業管理相關工作。

第五條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物業管理聯席會議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派出所、社區居(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專業經營單位等各方代表組成,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召集。

物業管理聯席會議主要協調解決下列重大問題:

(一)業主委員會不依法履行職責;

(二)業主委員會成立、換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三)物業服務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四)物業服務企業在變更交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五)需要協調解決的其他物業管理問題。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物業服務納入服務業發展規劃、社區建設和社區管理體系,制定扶持政策,加強行業管理,提高專業化水平,促進物業服務行業發展。

第七條 物業服務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管理,規范行業行為,提高物業服務水平,促進物業服務企業依法誠信經營,維護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1]

第二章 物業管理區域與相關配置編輯

第八條 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應當以土地使用權證確定的用地范圍為基礎,綜合考慮規劃條件、建筑物規模、共用設施設備、業主人數、自然界限、社區布局、社區建設等因素確定。物業設施設備共用的,應當劃分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配套設施設備能夠分割獨立使用的,可以劃分為不同的物業管理區域。

第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或者現房銷售前,向項目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劃分物業管理區域的申請,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在征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等單位的意見后劃分物業管理區域,并書面告知項目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建設單位應當將物業管理區域核定內容在商品房銷售現場進行公示。

第十條 尚未劃分或者需要調整物業管理區域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會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征求業主、社區居(村)民委員會的意見,結合社區居(村)民委員會的布局劃分物業管理區域。調整物業管理區域的,還應當征得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第十一條 縣級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物業管理區域檔案。

物業管理區域檔案應當載明物業管理區域的地理位置、四至界限、建筑物總面積、專有部分數量、共有部分情況、建設單位以及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第十二條 建設單位新建住宅物業時,應當以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按照下列要求無償配置物業服務用房:

(一)物業服務用房按照房屋建筑總面積千分之三的比例配置,且不得低于七十平方米;房屋建筑總面積超過三萬平方米的,按照超過部分建筑面積千分之一的比例增加配置。物業服務用房不包含門崗值班室。

(二)物業服務用房應當具備水、電、暖、衛、采光等基本使用功能和條件,配置獨立的水、電、暖等計量裝置。

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從物業服務用房中調劑,面積不得低于二十平方米;房屋建筑總面積超過三萬平方米的,面積不得低于四十平方米。

物業服務用房屬于全體業主共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用途,也不得分割、轉讓、抵押。

第十三條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規劃許可、驗收過程中,應當對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位置等作為規劃設計指標進行審查。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不動產登記機構,在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時,應當對物業服務用房進行核查,并在房屋登記簿中注明物業服務用房面積和位置。

建設單位應當將相關信息在商品房銷售現場或者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十四條 新建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計量裝置應當按照專有部分一戶一表、共有部分獨立計量表配置。信息通信、消防、電梯、安全防范、環衛、郵政等附屬設施設備的配置應當符合國家技術標準和專業技術規范。

配套設施不齊全的老舊住宅區,專業經營單位應當配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逐步改造,實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專業經營設施設備的分戶計量、分戶控制。業主及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為改造工作提供便利。

第十五條 新建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最終用戶分戶計量表和分戶計量表以前的專業經營設施設備按照國家技術標準和專業技術規范設計,由相關專業經營單位依法組織具有資質的單位安裝施工,并與建設項目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交付。所需費用依照國家和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工程計價規定確定,由建設單位承擔。建設單位應當配合專業經營設施設備的施工。

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后,應當將專業經營設施設備的所有權移交給組織安裝施工的專業經營單位。專業經營單位應當接收,并負責專業經營設施設備的管理、維修、養護和更新。

專業經營設施設備包括變(配)電、二次供水、換熱、燃氣調壓等設施設備及相關管線。

第十六條 本條例實施前建設的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最終用戶分戶計量表和分戶計量表以前的專業經營設施設備的所有權,由業主大會決定是否移交給專業經營單位。決定移交的,縣級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業經營單位按照國家技術標準和專業技術規范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專業經營單位應當接收,并負責專業經營設施設備的管理、維修、養護和更新。

驗收不合格的,由專業經營單位按照國家技術標準和專業技術規范提出整改方案,經整改合格后移交。住宅物業尚在工程質量保修期內的整改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超出保修期的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1]

第三章 業主、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