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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慶南川區中考方案政策公布  

更新時間:2023-08-15 17:39:54 高考知識網 sport555.cn

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暨普通高中招生
(一)初中畢業考試暨高中招生考試
初中畢業生學業暨高中招生考試分為考試和考查兩部分。
1.考試
考試部分仍繼續實行學業水平考試(畢業)與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兩考合一”。
(1)報名條件
具有我區正式戶籍和學校正式學籍的應屆初三畢業生;未獲得初中畢業證書或因受記過及以上處分未參加初中學業考試且處分已撤銷的學生;18周歲以下(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的往屆初中畢業、結業生。
戶籍不在我區但在區內學校借讀的學生,可在我區參加高中招生考試,同等條件發放畢業證書和參加普通高中錄取;戶籍在我區但外出借讀的學生,可回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高中招生考試,同等條件參加普通高中錄取。
(2)報名登記
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及高中招生考試報名工作按南川區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7年各類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執行。
報考中職與本科貫通“3+4”分段培養(以下簡稱“3+4”)和公費“男幼師”(以下簡稱“男幼師”)的初中畢業生可兼報普通高中。
(3)考試科目
①統考科目。全市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科目設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七科,其中物理與化學、思想品德與歷史分別實行合堂分卷。思想品德與歷史科目實行開卷考試,其余科目為閉卷考試。思想品德與歷史考試時考生可攜帶屬于本堂考試范圍的初中教科書(歷史學科包括相應的地圖冊)進入考場。其它任何資料不得帶入考場。
②英語智能考試。我區仍作為英語聽力智能考試試點區縣,英語聽力考試實行人機對話聽說智能考試(考試文件另文下發),考試分數為30分,考試時間為20分鐘。
③生物、地理考試。初二地理、生物考試按《重慶市南川區教育委員會關于將初中二年級地理生物納入普通高中招生總成績的通知》(南川教函〔2013〕271號)和《重慶市南川區教育委員會關于初中二年級地理生物學業水平考試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南川教函〔2014〕324號)要求執行。
(4)考試安排

上午下午
5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英語聽說智能考試
6月12日9:00-11:00語文2:30?4:30物理、化學
6月13日9:00-11:00數學2:30?4:00思品、歷史
6月14日9:00-10:40外語2:30?4:00初二地理、生物



(5)計分辦法
普通高中招生升學總分為850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各150分(英語聽說智能考試30分),物理80分、化學70分,思想品德、歷史各50分,生物、地理各50分;中招體育考試按照《重慶市南川區教育委員會關于認真做好2017年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南川教函〔2017〕47號)精神執行,以50分計入中考升學總分。
學生畢業成績以等級方式呈現,即各科成績達到水平考試試題部分分值的60%及以上為及格,70%及以上為良好,80%及以上為優秀。
(6)命題及閱卷
①考試范圍。各科考試范圍以重慶市教科院編制、重慶市教育委員會審定的“重慶市2017年初中畢業學業暨高中招生考試說明”為準。
②試題難度。各科試題難度繼續堅持語、數、外、物、化試題2/3按水平考試要求命題、1/3按選拔考試要求命題。思想品德、歷史、生物、地理按水平考試要求命題,不出偏題、怪題。
③閱卷模式。閱卷模式繼續實行網上閱卷,試卷格式仍分為試題卷和答題卡,學生只在答題卡上答題,各校要加強對學生的適應性訓練,做好監考教師的培訓等考務工作。
(7)考場設置
高中招生考試設南川中學等9個考點(英語聽說考試設11個考點),具體安排見《南川區教委2017年高中招生考試考場設置表》(南川區2017年各類考試相關表冊附表3)。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考點設置情況另文下發。
按照上級要求,報考“3+4”和“男幼師”招生考試須單獨設立考室,集中編制考號,考場設在南川中學。
(8)考試費用
高中招生考試收費標準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轉發市物價局市財局關于調整我市初中畢業生學業暨高中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渝教財〔2013〕59號)執行。
各學校要加強對考試經費的管理,切實保證考試、招生工作的需要,不得隨意開支和挪作他用。
2.考查
考查部分主要指地方和學校開設的選修課、活動課、音樂、美術、實驗操作等課程,由教科所指導,學校實施考查。考查科目成績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現。
(二)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
2017年初中畢業生均應參加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綜合素質評價的工作要求、評價程序、評價標準等遵照重慶市南川區教育委員會轉發《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通知》(南川教發〔2008〕20號)精神執行。
報考市級重點中學的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要求有2項以上達到“B”等以上,報考普通高中的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必須全部達到“合格”或“C”等以上。
(三)初中生畢業
1.畢業條件
學科考試成績合格、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達到“C”等和“合格”以上、考查科目合格即可獲得重慶市九年義務教育畢業證書。以下五種情況之一者,不能獲得畢業證書。
①有三科(包括學校考試、考核科目)及以上不及格者;
②語文、數學兩科均不及格者;
③綜合素質評價有一項為“D”等或“不合格”者;
④《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未合格者;
⑤在學校期間受過記過及以上處分,畢業時尚未撤銷處分者。
2.結業、補考
考試成績不及格或《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不合格,由學校組織補考,補考成績及格,德、體合格,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補考仍不及格者,由學校發給結業證書。未獲得畢業證書的學生可參加今年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補考上學年不及格學科,成績及格,德、體合格,由原學校換發畢業證書。重慶市九年義務教育畢業證書由重慶市教委統一印制,區教委審核,學校發放。
(四)普通高中招生
1.招生計劃
2017年全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另文下發,各高中學校必須按我委下達的招生計劃執行,不得隨意增減。
2.招生辦法
2017年的普通高中招生按考生的志愿和區教委劃定的錄取線進行錄取;按南川區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17年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方案的通知》(南川教發〔2017〕22號)規定繼續招錄體藝特長生;繼續執行市級重點中學高中招收指標到校生的政策。指標到校生招生指標另文下發,選送錄取辦法按照重慶市南川區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1年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南川教函〔2011〕149號)執行。
加大綜合素質評價在招生中的權重:一是指標到校生綜合素質評價項目中公民素養、道德品質達到“合格”,其他四個維度達到“A”等的學生加10分。二是指標到校生中5%-10%比例招收“綜合素質評價+特長”的學生。
指標到校生要填寫《重慶市重點中學高中招收指標到校生學生志愿表》(見附件1),各學校匯總后填報《重慶市重點中學高中招收指標到校生學生名冊》(見附件2)。
3.報名登記
(1)全區初中畢業生基礎信息采集實行“一生一號”。其考號為10位,編制辦法由區教委中招辦統一確定。
(2)應屆初中畢業生在畢業學校報名登記,往屆生和區外借讀學生在原就讀學校或戶籍所在地學校報名登記。
(3)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互不兼報。
報名時間為2017年5月5日至10日。參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的考生應填寫《南川區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登記表》。
4.志愿填報
(1)普通高中志愿在中考考場現場填報,考生按市級重點中學和普通高中分層次填報。
(2)凡報考“3+4”和“男幼師”的考生,登陸“重慶市中職招生網上錄取系統”填報志愿。同時,報考“男幼師”的考試還須選擇簽訂協議區縣。
5.新生錄取
普通高中招生嚴格尊重考生志愿,堅持按照填報學校層次、志愿順序和劃定的錄取線進行公平公正擇優錄取,錄取通知書由區教委中招辦和各高中招生學校共同簽章下發。
“3+4”和“男幼師”錄取按照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17年重慶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渝教職成函〔2017〕17號)文件規定執行。待“3+4”和“男幼師”錄取工作結束后,區教委中招辦再組織開展普通高中錄取。
6.加分政策
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憑戶口及身份證;歸僑、華僑子女、臺灣籍考生、烈士子女憑區僑辦、區臺辦證明或區民政部門證明。以上情況之一者在普通高中招生時加5分。
三、相關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領導。成立由區政府領導任組長、相關職能部門參與的南川區義務教育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制定招生入學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推進制度、入學監督制度、違規預警制度、信息公開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二)強化招考管理。招考工作環節多、任務重,各校要做好與公安、消防、電力、環保、交通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加強考試招生各個環節的安全、保密保衛工作,做好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預案,防止安全事故和泄密事件的發生。要認真研究處理招生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遇到重大問題要妥善處理并按規定立即上報,及時化解工作中的矛盾。
(三)嚴肅招生紀律。區教委中招辦繼續開通“南川區中考熱線服務和舉報電話”(81110583),為考生及家長提供招生政策、志愿填報、成績查詢以及劃線錄取等咨詢服務工作。對招生學校違規宣傳、違規招生、干預學生志愿等行為要進行嚴肅查處。各初中學校要加強對初三畢業學生的后期管理,做好考生的教育、輔導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參加中考和填報志愿,不得出現買賣生源等行為。已被“3+4”和“男幼師”招生錄取的考生,普通中學不能錄取。
(四)加強宣傳,強化服務。各校要進一步完善“政策公開、群眾監督”的制度,通過多種形式深入、細致地宣傳招生政策、規定和實施辦法,使廣大考生和家長及時了解和掌握有關政策和信息。要樹立以生為本的思想,為家長和考生做好服務,努力營造和諧、公平的考試招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