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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中考錄取工作的實施意見

更新時間:2023-08-24 22:49:57 高考知識網 sport555.cn

泰安市教育局關于2017年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教育局,泰安高新區、泰山景區社會事業局,市直各中學:

根據國家和省關于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見,為做好2017年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改善民生、促進公平為原則,積極推進招生制度改革,引導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實行一考多取,促進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逐步擴大高中學校辦學自主權,鼓勵學校特色發展。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實施“陽光招生”,嚴格程序、規范操作,確保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

二、招生計劃

(一)計劃數量

2017年我市高中段學校計劃招生63630人,其中普通高中35970人,職業學校27660人。各類學校招生計劃詳見附件1、附件2、附件3,各職業學校的詳細招生計劃將在“泰安市初中學生學業考試與高中段學校招生管理平臺”(以下簡稱“平臺”)公布。

泰安一中新校區和老校區實行一體化招生(以下統稱“泰安一中”),統一公布一個招生計劃,統一報名,統一劃定一個錄取分數線。新生校區分配方案由泰安一中另行發布。

(二)計劃構成

1.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分為指標生、統招生、藝體特長生和自主招生等。各高中自主招生計劃單列,有關高中西藏生計劃單列,藝體特長生計劃原則上不少于計劃數的5%,公辦優質高中指標生計劃不少于計劃數(不含藝體特長生、自主招生、西藏生)的60%,剩余計劃為統招生計劃。

指標生計劃依據各初中學校畢業生報名參加學業水平考試的人數(不含初中擇校生)分配給相關初中學校。藝體特長生各專業(專項)詳細計劃另行下達。

2.職業學校的招生計劃分為職業中專、技工院校、普通中專、五年一貫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和中職學校與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養職業教育。

三、招生范圍與報考要求

(一)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圍與報考要求

1.按照行政區劃和有關規定,市教育局統一公布全市每所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圍。

⑴市直高中的招生范圍及有關要求。

泰安一中中科大少年班,面向全市自主招收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應屆初中畢業生20人,除泰山區外,其它每縣市區招生不超過6人;中美合作辦學面向泰山區自主招生;泰安一中新校區開設創新班,今年招生600人,其中面向泰山區招生400人、面向其他縣市區招生200人。

泰安一中長城路校區籃球特長生面向全市自主招生。

泰山中學的中加合作辦學、空乘首先面向泰山區自主招生,在泰山區招生數量不足時,可面向全市自主招生;泰山中學藝體類特長生全部面向泰山區自主招生。

泰安長城中學的排球特長生面向全市自主招生。

市直高中學校的其它招生計劃,除西藏生計劃外,全部面向泰山區招生。

⑵岱岳區、新泰市、肥城市、寧陽縣、東平縣普通高中學校招收本縣市區考生和市教育局規定的生源。

本年度劃歸泰安高新區和泰山景區代管的岱岳區徂徠鎮、房村鎮、良莊鎮、化馬灣鄉、黃前鎮、下港鎮,新泰市天寶鎮的初中畢業生,今年仍按照去年的模式,分別參加岱岳區和新泰市的高中招生錄取。泰安高新區、泰山景區要按照相關縣市區的工作部署,做好初中畢業生志愿填報的組織等工作。

⑶泰山國際學校按照泰教發〔2016〕20號文件規定,面向全市自主招生。

2.綜合素質評定為C等及以上,并且各考查科目成績均為合格的考生方能報考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定為B等及以上的考生方有資格報考普通高中指標生。

3.繼續將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各考試科目的原始分數及特殊考生加分總和,作為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的總分。考試分數公布后,各縣市區根據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情況,劃定本縣市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報名資格線,報名資格線以上的考生方可報考普通高中。泰山國際學校執行全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最低報名資格線。

4.初中學校擇校生不享受普通高中指標生報名資格。各縣市區教育局要于5月30日前,將初中學校認定并公示享受指標生資格的考生名單報市教育局基教科。

5.在市內非戶籍地就讀或在市外就讀來我市參加高中招生的考生,須在戶籍地縣市區填報高中志愿,但不得報考普通高中指標生。在市內非戶籍地縣市區就讀回戶籍地縣市區填報高中志愿的考生,須填寫《市內考生回戶籍縣市區報考普通高中審批表》,于6月15日至20日經就讀學校和縣市區教育局審核蓋章后,報戶籍地縣市區教育局基教科。各縣市區教育局基教科于6月25日前報市教育局基教科。

6.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接受完義務教育的,可在流入地縣市區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招生錄取,與當地學生享受同等待遇。客商子女憑“客商證”報考,不受戶籍限制。

7.學籍和戶籍在泰安高新區的北集坡一中、高新區一中初中畢業生,可報考市直高中或泰安英雄山中學和泰安三中,并參加相應縣市區組織的體育與健康測試和藝體特長生專業測試。但不得交叉兼報市直高中和岱岳區高中。

8.戶籍在泰山區、父母至少一方在岱岳區工作的初中畢業生,可報考岱岳區的高中學校。由考生家長持學校和泰山區教育局出具的學籍證明及相關證明材料,于6月15日至20日報岱岳區教育局審核,岱岳區教育局將審核同意后的名單于6月25日前報市教育局基教科。選擇報考岱岳區高中的考生,不再參加市直高中的招生錄取。

9.報考藝體特長生的考生,須參加相應縣市區組織的藝體特長生專業測試并取得合格證書。

10.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須參加有關高中組織的自主招生報名和測試。各高中自主招生方案于5月30日前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經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二)職業學校的招生范圍與報考要求

1.參加中職學校與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養職業教育招生錄取的范圍為參加初中學業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考試分數公布后,根據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劃定中職學校與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養職業教育招生的報名資格線,報名資格線以上的考生方可填報志愿。

2.參加五年一貫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的學生招生錄取的范圍為參加初中學業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并且考試分數達到相應的要求。

四、志愿設置與填報

(一)志愿設置

1.普通高中設指標生、藝體特長生和統招生三個志愿。其中指標生、藝體特長生志愿可填報1所學校;統招生志愿填報1所學校,以及是否服從調劑。

2.職業學校設1個志愿學校,每所學校填報1-2個專業。

(二)志愿填報

繼續實行“先出分數,后報志愿”辦法,初中學生學業考試分數公布后,分4次在網上填報志愿。

第一次,填報中職學校與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養招生志愿;

第二次,填報普通高中指標生、藝體特長生,及各職業學校志愿;

第三次,填報普通高中統招生和是否服從調劑志愿;

第四次,填報職業學校剩余計劃志愿。

考生登錄“平臺”,選擇“高職3+4本科志愿填報”“普通高中志愿填報”“職業中專(技工院校)志愿填報”“普通中專和高職專科志愿填報”中的一類,然后選擇相應的學校或專業。

(三)填報要求

1.各初中學校要切實做好考生填報志愿的組織、宣傳和指導工作,讓考生人人知曉填報時限和要求,認真組織學生按時、規范填報。同時,密切關注考生志愿報考進展情況,對自愿放棄填報的考生,要做好詳實記錄、留存相關證據(如考生書面申請、短信、郵件、電話錄音等)。

2.為保護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維護招生錄取的公正、公平,報考普通高中且具有指標生資格的考生須填報指標生志愿,否則不得參加統招生志愿的填報和錄取。

3.考生志愿一律由考生本人與家長商議確定,網上填報提交時系統會多次提示確認,請考生務必仔細核對,確保無誤,一旦提交便不得更改。考生及家長對所填報的志愿負全部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或代替考生填報志愿。

4.考生網上填報志愿后,打印一式三份,由考生本人及監護人簽字后,交初中學校兩份;學校要組成審核小組,認真核對考生上交的志愿信息表與其網上信息是否一致,審核無誤后,學校校長簽字,加蓋學校公章。初中學校、縣市區教育局基教科各存一份。

5.志愿填報時間安排,請參見《2017年泰安市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日程表》(附件4),具體時間以“平臺”公布的時間為準。各初中學校要隨時留意查詢,及時通知考生,以免錯失志愿填報時間。

6.各初中學校要為考生提供場地、設備、上網條件及其它必要的幫助。

7.為使考生熟悉網上志愿填報流程,市教育局將于6月8日前組織考生進行模擬操作,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五、錄取批次和辦法

高中段學校的招生錄取按以下6個批次進行,每批次集中錄取完成后,通過“平臺”公布錄取分數線、錄取人數、錄取結果及剩余計劃等信息。

高中段學校錄取嚴格按照考生志愿、錄取總分和相關要求進行,考生在某批次一經錄取,即不再參加后續批次的錄取。

第一批,錄取報考中職學校與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養招生志愿的考生。根據招生計劃,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試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

第一批錄取結束后,在“平臺”公布錄取結果,組織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后續批次的志愿填報和招生錄取。

第二批,錄取普通高中的各類自主招生。包括藝體特長生中的體育自主招生和有關高中學校自行組織的自主招生。參與自主招生的高中學校根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自主招生方案,按照1:1比例確定擬自主招生名單,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對符合錄取條件者予以正式錄取。

泰安一中中美合作辦學、泰安一中長城路校區籃球特長生、泰山中學中加合作辦學和空乘、泰安長城中學排球特長生及泰山國際學校的自主招生計劃若有剩余,由學校按照自主招生方案在第六批進行補錄;其它自主招生剩余計劃,計入統招生計劃。

第三批,錄取普通高中指標生和報考職業學校志愿的考生。

普通高中指標生的錄取,根據各高中學校分配到相關初中學校的指標生計劃,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如有剩余計劃,計入普通高中統招生計劃。

職業學校的錄取,根據各職業學校計劃,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試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

第四批,錄取普通高中藝體特長生。根據藝體特長生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首先按錄取總分排序,分專業專項(或單項)按照計劃1:1.5的比例投檔,然后再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考試總分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投檔;專業成績相同時,考試總分高者優先錄取。如有剩余計劃,計入統招生計劃。

第二批至第四批錄取結束后,公布錄取結果及計劃執行情況,組織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第三次網上志愿填報,然后進行第五批的錄取。

第五批,錄取普通高中統招生。根據各高中學校統招生計劃,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如有剩余計劃,根據各高中剩余計劃情況,對服從調劑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

第五批錄取結束后,公布錄取情況,組織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第四次網上志愿征求,然后進行第六批的錄取。

第六批,錄取職業學校剩余計劃和部分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補錄。

職業學校剩余計劃的錄取,根據各職業學校的剩余計劃,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

有關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剩余計劃的錄取,根據剩余計劃,按照1:1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縣(市、區)、市教育局審核,對符合錄取條件者予以正式錄取。

六、錄取通知書發放及新生報到

(一)通知書發放。普通高中和職業中專新生錄取通知書由考生登錄“平臺”自主打印,其它錄取學校的通知書由錄取學校發放。

(二)新生報到。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和學業考試準考證,按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到錄取學校報到。各學校要提前做好新生報到注冊的各項準備工作,在各自網站上公布報到流程,為新生報到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

七、特殊考生照顧政策

(一)烈士(軍人除外)子女加20分錄取;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少數民族學生、港澳臺籍學生加10分錄取。

(二)農村獨生子女考生加10分錄取。考生填寫《泰安市高中段學校招生農村戶口獨生子女考生登記表》,由鄉鎮(辦事處)政府審核,并經縣市區計生部門審核確認。

(三)軍人子女按照《山東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魯政聯〔2012〕1號)有關規定執行,錄取時考生不再享受其它加分,按要求享受降分錄取。現役軍人子女需填寫《泰安市現役軍人子女情況登記表》,軍人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須填寫《泰安市高中段學校招生優撫對象及其子女考生登記表》。

享受加分或降分錄取的特殊考生,只按最高分項加分(或降分錄取)一次,不重復累計加分(或降分錄取)。凡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錄取的考生,所在初中畢業學校要在校內進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特殊考生信息的收集、確認工作,各縣市區教育局于5月30日前完成。

八、加強領導,確保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順利進行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市政府的領導下,市、縣教育局根據招生學校的隸屬關系具體負責,統一時間、統一行動,按下達的招生計劃和規定的招生范圍組織錄取。市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嚴格按照上述辦法進行,各縣市區可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各自的志愿填報和錄取實施方案,報我局審核同意后實施。

(二)明確職責分工。市教育局基教科負責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的統籌安排及組織協調,普通高中計劃編制和招生錄取,做好“平臺”開發維護等工作;市教育局職成教科負責職業中專(含技工院校)的計劃編制和招生錄取等工作;市招生考試中心負責普通中專和高職學校招生錄取等工作;市體衛藝教研室負責市直高中藝體特長生專業測試和招生錄取等工作;市教育局紀委負責招生錄取的監督檢查和違紀查處等工作。各縣市區要參照市教育局職責分工,明確各職能科室職責。

(三)嚴肅工作紀律。各級各學校要切實增強政策意識、規則意識和大局意識,守紀律、講規矩,不折不扣地落實招生的各項規定。要層層簽訂規范高中段學校招生工作責任書,做到招生規范、清正廉潔。嚴禁違規招生宣傳,嚴禁超范圍、超計劃招生,嚴禁違反招生程序招生,嚴禁招收借讀生。要充分尊重初中畢業生的選擇意愿,不得強制學生分流。嚴禁以各種名目亂收費。教育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監督,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加大宣傳力度。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群眾關注度高,社會影響力大。各級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報考資格、志愿填報、錄取辦法、錄取分數線、錄取結果、時間安排、監督咨詢和舉報電話等全部信息,加大對招生政策的宣傳解讀力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凝聚共識,努力營造和諧穩定的招生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