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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學院南湖學院新生入學考試科目,大一新生轉專業相關規定

更新時間:2023-08-21 21:48:02 高考知識網 sport555.cn

第一條為規范我院學生學分及成績認定工作,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確保出國學習、轉專業、轉學、降級和應征入伍學生學分認定的科學性、真實性、嚴肅性和公正性,根據《湖南理工學院南湖學院本科專業培養方案實施辦法》、《湖南理工學院南湖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湖南理工學院南湖學院學生轉學暫行規定》、《湖南理工學院南湖學院學生提前畢暫行規定》、《湖南理工學院南湖學院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和《湖南理工學院南湖學院實踐創新學分實施細則》等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規定的轉專業是指在本校范圍內從一個專業轉入另一個專業;轉學是指由國內外普通高等學校轉入我院相同或相近的專業;出國學習是指學生在我院學制期限內,通過保留我院學籍而前往其他國家高等學校進行學習;應征入伍是指在校學生響應國家號召,通過選拔后服義務兵役,并保留我院學籍;降級是指在校學生個人申請或因欠修學分達到學籍管理規定制定的學分數后編入下一年級。

第三條學分及成績認定范圍

1、本規定涵蓋的學分及成績認定包括:校內轉專業、外校學生轉入、出國學習、降級和應征入伍的學生。

2、需要進行學分及成績認定的課程應是學生修讀專業培養方案規定應達到畢業資格和學位資格審查的課程學分及成績。

3、需要認定的學分及成績應與學生修讀專業課程相關或相近的課程學分及成績,且申請學分及成績認定的原課程在教學內容、教學要求達到認定課程的學時、學分的基本要求。

第四條認定方式

1、轉專業之前的相關課程學分經審核后,采取直接認定的方式。

2、轉入學生、出國學習返校學生、降級學生的相關課程學分經審核后,可分別采取直接認定、考核或考試的方式。

3、應征入伍學生的相關課程學分經審核后,采取直接認定的方式。入伍當學期修讀課程可申請免試,由任課老師根據學生平時成績進行初步認定,等級為合格(折合百分制65分,學分績點1.5)以上,良好以下(折合百分制80分,學分績點3.0)。退役復原后思想政治理論課、體育課可申請免修,直接認定學分。

第五條認定時間

1、轉專業學生的學分及成績認定應在第二、第三學期初實施,由轉入系受理申請學分認定。

2、轉入學生的學分及成績認定應在我院每年春季、秋季開學前兩周提出申請,由轉入專業所在系受理。

3、降級學生的學分及成績認定應在學籍處理決定生效后,由所在系受理認定申請。

4、應征入伍學生的學分及成績認定可在學生入伍前、或退役復原返校后提出申請,由所在系受理。

第六條所需材料

1、轉專業學生學分認定所需材料包括已修讀課程成績表(由綜合教務系統輸出)、申請學分認定審批表。

2、轉入學生的學分認定需提供經原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轉學確認表》、原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課程名稱、成績單和申請學分認定審批表。

3、由于培養方案的修訂或執行微調,降級學生的學分認定需要提供已修讀課程成績表(由綜合教務系統輸出)、原培養方案和現培養方案執行記錄復印件、申請學分認定審批表。

4、應征入伍學生的學分認定需提供應征入伍通知單或退役復原通知單、入伍當期應修讀課程計劃和申請學分認定審批表。

5、出國學習返校學生的學分認定需提供經學校國際交流處審核確認的國外就讀學校出具的成績單、修讀課程的中外文對照(含主要教學內容、教學要求等信息)、申請學分認定審批表。

第七條認定程序

1、學生向所在教學系提出學分認定申請,并根據不同認定類型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2、學生所在教學系專業教研室組織相關專家對學生提交的認定材料進行審查和學分認定論證,并簽署認定意見,確定學分認定方式。

3、學生所在系主管領導審核,并簽署學分認定意見。

4、學生所在系教務秘書將經系主管領導審核后的認定材料交教務部門審查,簽署審批意見并備案。

5、教務部門反饋學分認定審批結果。

6、如學分認定方式確定為考核或考試,由所在系組織實施并報學院教務部門備案。如為直接認定方式,則由學生所在系教務秘書將審批結果錄入綜合教務系統。

7、學生所在系公布學分認定結果,并書面通知學生。

第八條學生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之內(含5個工作日)向學院教務部門提出復議要求,學院教務部門自接到學生復議要求之日起10個工作日之內(含10個工作日)組織復議,并給予答復。

第九條經同意認定的學分及相關材料,應歸入學生成績管理檔案(包括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

第十條學生的學分認定檔案必須是原始而真實的,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如發現有任何舞弊行為,則原認定的學分失效,并參照《湖南理工學院南湖學院考試違紀處理辦法》給予相應處分。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教務辦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