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住房公積金
提取條件
房屋類:
1、購買、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非房屋類:
新鄉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條件
1、 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
4、 出境定居的;
5、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
6、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填寫正確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現代語文。
注:單位需在意見處加蓋單位公章。
根據不同情況,選擇相對應的材料:
房屋類:
商品房:
1、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不低于購房款30%的預付款收據或全額發票;
①購買90平方以下(含90)普通自住住房,提供不低于購房款20%的預付款收據;
②購買144平方以下(含144)普通自住住房,是首套房并用公積金貸款的提供不低于購房款20%的預付款收據。
3、提供契稅完稅證(稅收繳款書);
4、提供提取人身份證。購房人配偶提取或夫婦雙方同時提取的,需提供雙方身份證及夫妻關系有效證件;
新鄉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填寫正確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現代語文。
注:單位需在意見處加蓋單位公章。
根據不同情況,選擇相對應的材料:
(一)、購買新建商品房的提取:
1、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合同自購買之日起五年內有效);
2、提供不低于購房款30%的預付款收據(①購買90平方以下?含90 ?普通自住住房,提供不低于購房款20%的預付款收據; ②購買144平方以下?含144 ?普通自住住房,是首套房并用公積金貸款的提供不低于購房款20%的預付款收據)或全額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提供契稅完稅證(稅收繳款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購房人配偶提取或夫婦雙方同時提取的,需提供雙方身份證及夫妻關系有效證件(結婚證或戶口簿〈必須顯示夫妻關系〉)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下涉及此類提取均按此條執行);
5、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提取總額不超過房價總額。被提取人單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已婚的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及夫妻關系有效證件(同第4條)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被提取人和配偶出具與購房人相互關系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到中心業務辦理窗口寫出書面申請,聲明愿意讓購房人使用,并簽名留印。(以下涉及此類提取均按此條執行);
(二)、購買拆遷安置房的提取
1、提供拆遷安置協議和新房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提供購房款收據或全額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提供契稅完稅證(稅收繳款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三)、購買二手房的提取:
1、提供在市、縣房產管理部門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契約復印件(房產管理部門蓋章)一份或二手房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提供契稅完稅證(稅收繳款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1、提供土地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提供所在村委會出具的證明;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土地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和縣級以上房管部門出具的危房鑒定證明,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預算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建房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五)、租賃自住住房的提取:
1、提供新鄉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本人及家庭成員無房產證明一份,提取人單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無房產證明和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自開具時起15個工作日內有效);
2、租住公共租賃住房,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租金繳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房屋租賃合同、租金付款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提供出租人身份證、租賃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租房人配偶提取或夫婦雙方同時提取的,需提供雙方身份證及夫妻關系有效證件(結婚證或戶口簿〈必須顯示夫妻關系〉)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單位意見處加蓋單位公章。
注:
1.房屋租賃合同應標明當事人的姓名、身份證件信息、房屋的坐落、面積、房租金額、支付方式、租賃用途和租賃期限等。
2.職工本人及其配偶每滿一年可同時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
3.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后一個月之內來中心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逾期不再辦理。
4.2015年 4 月29 日之前簽訂的租房合同提取住房公積金按原規定執行。
(六)償還購買新建商品房商業銀行貸款的提取:
1、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提供不低于購房款30%的預付款收據(購買90平方以下)含90平方普通自住住房,提供不低于購房款20%的預付款收據)或全額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提供銀行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提供個人貸款余額表(貸款銀行打印、蓋章);
5、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貸款人配偶提取或夫婦雙方同時提取的,需提供雙方身份證及夫妻關系有效證件(結婚證或戶口簿〈必須顯示夫妻關系〉)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夫妻雙方必須同時提取;
(七)、償還購買二手房商業銀行貸款的提取:
1、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提供在市、縣房產管理部門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契約復印件(房產管理部門蓋章)一份或二手房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提供銀行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提供個人貸款余額表(貸款銀行打印、蓋章);
5、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貸款人配偶提取或夫婦雙方同時提取的,需提供雙方身份證及夫妻關系有效證件(結婚證或戶口簿〈必須顯示夫妻關系〉)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夫妻雙方必須同時提取;
(八)償還新鄉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取:
1、提供個人貸款余額表(貸款銀行打印、蓋章);
2、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貸款人配偶提取或夫婦雙方同時提取的,需提供雙方身份證及夫妻關系有效證件(結婚證或戶口簿〈必須顯示夫妻關系〉)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夫妻雙方必須同時提取;
非房屋類:
新鄉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填寫正確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現代語文。
注:單位需在意見處加蓋單位公章。
根據不同情況,選擇相對應的材料:
(一)退休的提取:
1、提供提取人退休證或退休審批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取:
1、提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提供新鄉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審批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三)、出境定居的提取:
1、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提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提供提取人身份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四)、戶口遷出本行政區域的提取:
1、 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提取人戶口遷移證明或新戶口簿原件
及復印件一份;
2、提供提取人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或調令原件(加蓋單位公章)及復印件一份;
3、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滿一年的提取:
1、提供提取人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失業證或當年與單位的解除合同<加蓋單位公章>)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提供提取人未就業證明(檔案存放處出具的檔案保管證明或社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
3、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六)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被宣布死亡的提取:
1、提供死亡人醫學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提供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有效法律文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注:死亡人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不予提取。
提取流程
步驟一:
提出申請: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步驟二:
辦理手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準予提取的,通知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提取額度
部分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總額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費用;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不得超過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3、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積金:
(1)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期已支付房租總金額(新鄉市區每套房每月最高提取額度800元,縣(市)區450元)。
(2)合租房按每人實際支出額提取,總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期已支付房租總金額。
全額提取:
新鄉住房公積金全額提取條件
1、 退休的;
2、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有以上情形的可提取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提取時間
提取時間間隔:一個公積金年度內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間隔滿十二個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提取時間間隔為5年(除購買一手房)。
到賬時間:4個工作日內
鐘山職業技術學院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怎么樣?錄取分數線..
時間:2024-06-08 08:35:12甘肅上重慶三峽職業學院多少分 分數線及排名
時間:2024-06-08 08:32:53武漢城市學院電子商務專業怎么樣?錄取分數線多少分
時間:2024-06-08 08:30:02內蒙古高考特殊類型提前批報考控制線是多少分
時間:2024-06-07 16:24:56西藏高考特殊類型提前批報考控制線是多少分
時間:2024-06-07 16:24:03青海高考特殊類型提前批報考控制線是多少分
時間:2024-06-07 16: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