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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龍江擁軍優屬條例最新版,黑龍江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全文

更新時間:2023-08-15 19:21:11 高考知識網 sport555.cn

各行政公署,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屬單位,各軍分區、軍事部: 現將《黑龍江省擁軍優屬工作若干規定》和《黑龍江省駐軍(警)部隊擁>愛民工作若干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黑龍江省擁軍優屬工作若干規定 為了加強擁軍優屬工作、支持軍隊建設,促進軍事軍民團結,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關于擁軍優屬工作的指示和有關>策法規,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擁軍優屬工作要以馬克思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以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和部隊戰斗力提高為根本目的,認真研究解決*條件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更好地為部隊建設業務、為優撫對象業務,為增強軍事軍民團結、促進我省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做出貢獻。

二、各級政府應把擁軍優屬工作納入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的總體規劃,列入本單位目標責任制和干部>績考核內容,層層落實責任,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實現擁軍優屬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社會化。

三、各級政府要堅持把以愛國主義教育的國防教育納入全民教育計劃,作為各級各類學校德育教育的必修課。各級新聞宣傳部門應當制定擁軍優屬宣傳規劃和實施方案,基層單位要逐步完善擁軍優屬業務網絡,以富有實效的擁軍優屬活動為載體,進一步加強國防教育,不斷增強全民的國防觀念。 四、各級政府及各部門要從維護國家安全和政治、經濟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堅持“團結--協商--團結”的方針,妥善處理軍事軍民關系,搞好軍事軍民團結。對侵害部隊和優撫對象合法權益的單位和個人,有關部門要按規定處理。 五、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參與,采取財政投入、社會捐助、統籌優待金和優撫對象自然減員結余經費轉入等辦法,積極建立各級擁軍優屬資金,各級民政部門要加強對資金的管理,做到專款專用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監督,不斷增強擁軍優屬工作的實力和手段。 六、大力開展智力科技擁軍,幫助部隊搞好軍地兩用人才培訓。配合部隊完成教育訓練、軍事演習、戰備執勤、國防施工、營建、生產等各項任務。對部隊訓練、營建、生活必需用的土地,各級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辦理報批、審核手續。用國防經費開支建造營房等基礎設施的,免交各項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在國家>策允許范圍內,各級工商、行業主管部門在部隊辦理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等方面應簡化手續,及時審批。銀行、財政、電業、物資、科技等部門在資金、能源、原材料、技術等方面給予支持。部隊按有關>策興辦的各類企業、家屬工廠和優撫對象從事個體經營活動,按國家規定享受減免稅優惠>策。 七、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部隊的副食品、水、電、燃料、液化氣等日用必需品要優先、優質保證供應。對糧油按總后勤部、財政部、國內貿易部、國家糧食儲備局制定的《軍糧供應管理暫行辦法》執行。屬于地方財政補貼的按規定補足。 八、省內各車站、港口、民航機場,對現役軍人和革命傷殘軍人實行優先購票、優先乘車(船、機)、優先托運行李,有條件的要開設軍人售票窗口和軍人候車(船、機)室(區)。革命傷殘軍人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憑證免費,乘坐火車、長途汽車、輪船憑《革命傷殘軍人撫恤證》享受半價優待;乘坐國內民航客機的,憑《革命傷殘軍人撫恤證》按適用票價的80%購票,退票不收手續費。 九、各類公路、橋梁、隧道、停車場等管理機構對通行和停放的軍車,一律免收費用。 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教育群眾遵守軍事管理區的各項制度,未經部隊允許,地方群眾不準進入軍事禁區。部隊依法取得使用權的房產、土地、礦山、林地和水源等,受法律保護,地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對破壞軍事設施和到部隊營區滋擾鬧事、無理糾纏毆打執勤人員的,公安部門要依法從重從快打擊。 十一、省內各地旅游景點和公園在“五?一”“八?一”“十?一”、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和雙休日,要對現役軍人和老紅軍(抗聯)、老八路、革命傷殘軍人憑證實行優惠價或免費開放。

十二、各級郵電部門要確保部隊郵政、信函、報刊的及時傳遞。對部隊、優撫事業單位設立總機和優撫對象安裝電話,要優先優惠辦理。 十三、商業、供銷、糧食、物資等所屬單位及其他商店要設立優先標志,落實優惠供應辦法,對現役軍人和老紅軍、老抗聯、老八路、“三屬”(革命軍人家屬、烈士家屬、病故軍人家屬)、革命傷殘軍人提供優質業務。 十四、各級政府要做好征兵工作,嚴把征兵質量和省政府、省軍區征兵命令規定的城鄉征集比例關,及時為部隊輸送優質兵員。 十五、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名義向部隊攤派各種費用。確實需要請求部隊在人力、物力、技術等方面給予支援的,由市、縣(市、區)雙擁辦公室協調。 十六、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國家軍隊轉業干部有關>策規定,積極接收、妥善安置軍隊轉業干部,盡量做到對應安排合適職務。實行干部管理聘用制的企業,安置軍隊轉業干部時,要安排在干部崗位。對在邊防、海島、高原、沙漠和從事飛行、潛水、潛艇工作以及對部隊建設貢獻較大的干部,在分配去向、工作崗位、職務安排上,給予優先照顧。 十七、城鎮退役士兵的安置實行指令性安置的辦法。對被部隊授予稱號、記功和評為優秀士兵的義務兵,可在計劃內優先安置。任何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當地政府的分配安置任務,并不得以任何名義征收附加費用。對拒絕接收安置任務的單位,分別情況,按《黑龍江省義務兵征集、優待、退役安置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因戰因公傷殘退役軍人,要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他們的工資、福利和其他待遇視同本單位因公致殘的職工,無特殊理由不得辭退。 十八、軍隊離休退休干部移交地方后,各級政府要切實做好接收安置工作,認真落實他們的政治、生活待遇。有關部門對軍隊離退休干部的專款專用的住房建設要免收市>設施、商業網點、中小學配套、人防、綠化、水、電、煤氣管網集資等費用,有關項目的稅收要按國家規定予以減免。對提高軍隊離退休干部和干休所人員待遇需地方財政解決的經費,要及時予以解決。 十九、對有工作的隨軍家屬、病故軍官隨軍家屬、隨調家屬及其子女,要本著專業對口、方便生活的原則,各級組織、人事、勞動部門要積極幫助協調,妥善做好安置工作,公安、糧食部門憑組織、人事、勞動部門出具的調動證明給予辦理落戶和糧食關系手續。 二十、企業在實行勞動用工制度改革時,對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病故軍人、現役軍人的家屬和革命傷殘軍人實行必要的保護措施,保證他們優先上崗,優先聘用。企業破產或者被兼并時,勞動人事部門應積極安排他們再就業。對自謀職業開辦實體的,要在資金貸款、稅收等方面給予優惠,并由各地市制定相應的優惠>策和實施辦法。 二十一、對分居兩地的現役軍人配偶,所在單位應當在工種等方面予以照顧;在企業生產崗位上的軍人妻子,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得到女職工勞動保護。 二十二、對按規定休探親假的現役軍人家屬,休假期間照發其工資。因工作需要當年沒有探親的,次年探親的假期適當延長。 二十三、現役軍人子女在施教區入學、入托,應當優先安排,不得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費用。確有困難需在學區以外入學、入托的,經雙擁辦協調,主管部門批準,學校、托兒所應當予以接收。對家庭生活困難的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和特等、一等革命傷殘軍人的子女免收學雜費,并優先享受助學金和學生貸款。 二十四、各地在住房制度改革中,對優撫對象應當給予一定的優待照顧。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在分配或租售住房和拆遷安置住房時,>現役的軍官和義務兵,志愿兵應計入該家屬的分房人口,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分給住房;軍隊轉業干部、退伍軍人的軍齡,應視為工齡 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對家居城鎮未隨軍的現役軍官和志愿兵的家屬住房困難,有工作單位的,按照本單位雙職工待遇,計算工齡以軍、工齡長的一方為準,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解決,無工作單位的,可以根據“安居工程”有關規定優先解決。特殊困難的,由所在市、區、縣房管部門統籌解決。對居住在城鎮依靠民政部門發給撫恤補助費生活的優撫對象,住房有困難的由當地政府優先統籌解決;安置在城鎮的無工作單位的特、一等革命傷殘軍人需要解決住房,由所在市、縣政府解決,所需建房經費由同級財政支出。家居農村的軍隊干部家屬建房,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優先、優惠解決宅基地,并在建>材料和用工上給予適當照顧。對烈士家屬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及在部隊榮立一等功或軍以上單位授予榮>稱號的退役軍人要給予優先照顧。 二十五、家居農村的革命烈士家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病故軍人家屬、現役軍人家屬、革命傷殘軍人、老復員軍人在建房時,應優先為其劃分宅基地。對建房確有困難的,經縣(市)土地管理部門批準,可減免耕地占用稅和有關費用。所需資金,采取國家、集體、個人相結合的辦法統籌解決。 二十六、市、縣(市、區)政府要建立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與當地群眾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自然增長機制。在建立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線時,優撫對象的撫恤補助金不計入家庭收入。對革命烈士家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病故軍人家屬、革命傷殘軍人和老復員軍人在國家按基本標準撫恤、補助的基礎上,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群眾生活水平,相應提高撫恤、補助標準,確保他們的生活略高于當地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 二十七、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搞好對城鄉義務兵家屬和農村其他優撫對象優待金的社會統籌,并按規定標準及時落實兌現。對義務兵>役期間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稱號或立一等功的,當年增發優待金30%;立>等功的,增發20%;立三等功的,增發10%;評為優秀士兵的,增發5%。 二十八、家居農村的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家屬和義務兵的父母、配偶,在鄉退伍紅軍(抗聯)老戰士、紅軍(抗聯)失散人員、革命傷殘軍人、老復員軍人和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本人,應免攤義務工。其他退伍軍人回鄉當年應免攤義務工。對上述對象中生活困難者,符合社會減免條件的,可減免農業稅、提留款、陳欠款。 二十九、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在鄉退伍紅軍(抗聯)老戰士,其醫療費不得實行定額包干。不享受公費醫療的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現役軍人家屬中的非職工和帶病回鄉復員退伍軍人,因病治療無力支付醫療費的,由當地衛生部門酌情給予減免;領取傷殘保健金的革命傷殘軍人,因病治療醫療費,所在單位要優先核銷;領取傷殘撫恤金的三等傷殘軍人因傷口復發治療所需醫療費,由當地民政部門解決;在鄉老復員軍人因病所需醫療費,采取財政扶持、社會統籌、個人繳納的辦法實行合作醫療。 三十、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把解決優撫對象的生活、住房、治病等困難,納入社會保障統籌規劃,優先解決。要發動社會群眾的力量,從資金、物資、技術、信息、項目等方面,積極扶持優撫對象發展生產,勤勞致富,使他們與當地人民群眾同步實現小康。

黑龍江省駐軍(警)部隊擁>愛民工作若干規定 為了深入貫徹*、國務院、中央軍委關于開展雙擁活動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繼承和發揚我黨我軍的優良傳統,進一步加強軍事軍民團結,鞏固和發展新形勢下的軍事軍民關系,努力促進部隊自身建設和黑龍江省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特制定本規定: 一、自覺尊重地方黨委、政府和人民群眾 (一)駐軍各級黨委和廣大官兵要把尊重地方黨委、政府作為擁>愛民工作的重要原則。各部隊在完成訓練、戰備、執勤等任務的同時,要積極主動參加駐地兩個文明建設。要主動配合駐地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積極參加創建雙擁模范城、衛生城、文明城等具有重要政治意義和社會影響的全局性活動。省軍區系統要認真貫徹黨管武裝原則,堅持雙重領導制度,自覺接受地方黨委、政府的領導和監督,執行地方黨委的決議,主動請示報告工作,當好參謀、助手,充分發揮地方黨委、政府軍事部的職能作用。 (二)自覺尊重駐地人民群眾。部隊官兵要虛心學習人民群眾的先進思想和優秀品質,在與人民群眾交往中,謙虛謹慎,注意禮節,講究方法,保持嚴謹的工作作風。對地方政府和人民群眾要求部隊幫助解決的問題和困難,應按照有關規定熱情幫助解決。對需要地方政府為部隊解決的問題和困難,應按照工作程序有組織地與有關部門認真協商解決。部隊官兵要模范遵守社會公德,加強自身修養,努力做建設*的模范。駐少數民族地區部隊要認真執行黨的民族>策,維護民族團結,自覺尊重少數民族的生活習慣、語言文字、宗教信仰、民間習俗。 二、積極支援地方經濟建設,主動承擔急難險重任務 (一)積極參與駐地經濟建設和公益事業建設。各部隊要認真貫徹執行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后勤部關于軍隊義務參加國家經濟建設的要求,根據實際,主動參與駐地交通、通訊、農田水利、社會福利、城鎮基礎建設、旅游景點開發、植樹造林等重點工程建設,發揮突擊作用。旅、團以上單位要相對集中使用義務勞動日(團以下作戰部隊和院校學員人均8至12天,科研、技術單位人均6至8天,師以上機關人均5天,每人每年平均不少于8天),每年完成一至兩項有較大影響的建設項目。省軍區系統要發揮協調作用,根據地方的需要,必要時統一協調軍、警部隊共同參加重大工程建設。 (二)部隊參加地方經濟建設,要以義務支援為主,也可采取有償支援的辦法。凡屬有償支援的工程項目,不得與民爭利,并積極承擔地方專業工程隊不便施工或難以承攬的項目。 (三)要大力開展扶貧開發活動。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盡快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問題的決定》(中發〔1996〕12號文件)及《總政治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扶貧工作的通知》精神。駐農村部隊按照團包村、連包戶的原則,普遍建立扶貧聯系點、聯系戶,努力幫助貧困群眾盡快脫貧致富。國防科研、軍事醫療、軍農生產、軍事院校等專業技術部隊,要發揮科技文化優勢、人才優勢、信息優勢,大力開展有專業特點的扶貧活動。 (四)要積極支援希望工程。各部隊要把支援希望工程、興師助教作為加強部隊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有條件的師以上單位要獨立幫助建立一所希望小學,并長期掛鉤,不斷提高學校建設質量。團以下單位要制定支援希望工程的規劃、步驟,積極鼓勵廣大官兵參與希望工程建設。 (五)在國家、集體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遇到危險或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時,部隊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能,主動參加搶險救災,積極承擔急難險重任務。要協助地方有關部門健全社會防范體系,主動搞好軍、警、民聯防,積極參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武警部隊在擔負首腦機關和重要目標的保衛工作中要切實履行職責,發揮中堅作用。 三、深入持久地開展軍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動,共同創建雙擁模范城(縣) (一)要認真貫徹江澤民*關于軍隊精神文明建設要努力走在全社會前列的要求和《中央軍委關于貫徹黨的十四屆六中全會精神,加強軍隊精神文明建設的意見》,以軍民共建為基本形式,積極參加駐地精神文明建設。經團以上政治機關批準,駐軍連以上單位都要與地方單位建立一至兩個共建點。軍民共建工作要堅持“以地方領導為主,以思想政治工作為主,以發動群眾自建為主”的原則,做到組織健全,規劃落實,活動經常,效果明顯。 (二)軍民共建活動要著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公民,提高共建單位人員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軍民共同學習宣傳鄧小平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策;共同開展愛國主義、集體主義、*思想教育,弘揚時代主旋律;共同進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宣傳文明進步的生活方式;共同宣傳普及法律常識,增強人們法制觀念和權利義務觀念;共同傳播科學文化知識,開展智力助民;共同開展健康有益的聯誼活動,豐富軍地業余文化生活。 (三)軍民共建活動要把參加創建文明城、文明村鎮、文明行業作為主要內容。要結合駐地實際,制定具體活動規劃。要大力發揮部隊政治思想工作的優勢,努力提高共建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水平。共建活動要突出特點,抓好典型,每個旅、團單位都要抓好>三個共建示范點。 (四)加強對軍民共建活動的檢查指導。要認真貫徹中央軍委(1995)3號文件精神,建立共建點應堅持就近、就地、就便的原則,重點做好“家門口”工作。共建對象應以基層為主,如村鎮、街道、學校、廠礦企業和社會公益事業單位等,防止和克>舍近就遠、嫌貧愛富、見利忘義的不良現象。嚴禁部隊官兵以共建名義在與地方交往中拉庸俗個人關系,謀取私利。要確實保證軍民共建活動深入健康持久地發展。 (五)積極參加創建雙擁模范城(縣)活動。要按照江澤民*“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的總要求,把創建活動作為一項經常性的重要政治任務。要調動廣大官兵參加創建活動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履行和完成好部隊在創建活動中的職責和任務。要切實把創建的重點放在抓基層、抓落實上,加強制度建設,著眼長遠建設,注重社會效果,解決好難點熱點問題。 四、模范執行黨和國家的>策法律,嚴格遵守群眾紀律 (一)部隊官兵要認真學習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策,模范執行國家法律和地方法規,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做遵紀守法的模范。要嚴格遵守《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樹立高度的群眾觀念,端正對人民群眾的根本態度,嚴格用群眾紀律規范自己的言行,始終保持革命軍人的良好形象。 (二)團以上單位每半年、營以下單位每季度要組織一次群眾紀律檢查。遇有特殊情況或重大節日要及時檢查。部隊野營拉練、外出駐訓、戰備施工中,要把檢查群眾紀律作為一項經常性的重要工作。要定期到地方政府及有關單位走訪征求意見,以不斷促進部隊的紀律建設,密切軍事軍民關系。 (三)各部隊要認真貫徹執行《警備條令》,擔負警備勤務的部隊要認真履行職責,檢查、糾察人員要做到堅持原則,講究方法,態度和藹,用語文明。對違紀人員要按照規定嚴肅處理。各部隊要對駕駛人員經常進行遵章守紀、預防事故的教育。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禮貌行車,自覺>從接受交通警察的指揮、監督、管理。 五、積極預防和正確處理軍民矛盾糾紛 (一)預防和制止軍民糾紛是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各級領導要自覺以大局利益為重,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帶頭維護軍二、軍警、軍民團結。各級政治機關要經常分析群眾工作形勢,搞好調查研究,準確掌握軍民關系的動態,及時發現和解決帶傾向性的問題,做好預防工作,把各種糾紛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要教育干部戰士做到不利于軍民團結的話不說,不利于軍民團結的事不做,自覺維護軍事軍民團結。 (二)處理軍民糾紛,必須遵循“團結--協商--團結”的方針。從維護安定團結的大局出發、從維護軍事軍民團結的愿望出發,堅持高姿態,多算軍事軍民團結的大賬,多做自我批評。不論責任在何方,都要按組織原則辦事,由部隊領導親自出面協商處理,依靠地方黨委、政府處理和解決問題。對涉及觸犯法律的問題,必須依法解決。當事的部隊和個人,不得對群眾進行任何形式的報復。 六、切實加強對擁>愛民工作的領導 (一)擁>愛民工作是涉及全局性的工作。各部隊要把擁>愛民工作作為保持穩定、促進發展的大事來抓,要把擁>愛民工作與加強部隊的全面建設緊密結合起來。要分工一名首長負責,政治機關具體組織,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基層單位要形成組織網絡。要從實際出發制定擁>愛民規劃,列入政治工作的重要內容,統籌安排,精心組織,確保落實。 (二)要組織官兵認真學習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同志有關加強軍事軍民團結的論述,經常進行我軍宗旨、性質、任務、職責和優良傳統教育,使廣大官兵進一步認清新形勢下加強軍事軍民團結的重要性,切實打牢擁>愛民的思想基礎。 (三)各部隊要積極宣傳擁>愛民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事跡,培養和樹立擁>愛民典型,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對在擁>愛民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給予表彰獎勵,推動擁>愛民活動廣泛、深入、持久地蓬勃開展。 (四)要認真研究在發展*條件下擁>愛民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勇于實踐,不斷掌握其內在規律和特點,把擁>愛民的優良傳統發揚光大。省軍區系統作為駐軍(警)部隊擁>愛民工作的協調單位,要充分發揮橋梁紐帶和牽頭業務作用。加強駐軍之間的橫向聯系,健全各種聯系制度。各地、市駐軍(警)部隊每年應召開一至兩次協調會或座談會,分析形勢,通報擁>愛民工作情況。各部隊之間要相互學習、相互促進,努力形成擁>愛民工作的整體合力。